为树立青岛对外开放良好形象,大力弘扬我市出租车行业“红飘带”精神,确保重大节庆期间广大中外游客、市民出行便利,依据《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运营秩序管理,特作如下通告: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结束止,对出租车无故拒载、甩客、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、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,一律按照《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上限处罚,吊销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,对情节特别严重的,吊销出租车道路运输证、取消其营运资格。
二、各级交通运管、稽查部门要加大对出租车市场巡查力度,特别要加强对火车站、长途站、机场、世园会等重要旅游景点的监管力度,坚决打击各种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,切实维护好守法经营者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各出租经营企业要强化管理责任,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教育管理,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四、欢迎社会各界就出租车运营秩序存在的问题,投诉举报,提出意见建议。
投诉举报电话:82817777。
特此通告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3年8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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