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30日,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先进(积极)分子表彰会在济南市公共交通分局会议室内隆重举行。
为全力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工作,积极开展行业和社会管理群防群治、综合治理,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,有效发扬社会正能量,使行业驾驶员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和社会救助工作中,济南市公共交通分局根据《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见义勇为工作站奖励程序及标准》有关规定,对13人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,其中,济南大众交通驾驶员胡士浩被授予“见义勇为积极分子”称号。
胡士浩事迹简介
胡士浩,42岁,是济南大众交通的老司机,自1999年起,胡士浩同志加入出租营运行业,他把“诚信”二字看得比赢利更重要,13年的时间,他捡拾乘客的手机6部,钱包7个,总现金多达8000多元,各类小物品20余件,被公司多次评为“拾金不昧”现金个人。
2009年6月25日中午,烈日炎炎,一位老人在山东汽车城旁突然中晕,幸被济南大众出租汽车司机及时相救,并送回了家,事迹在《济南时报》刊登。
2010年1月2日,为救助白血病患儿昊轩,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募集爱心捐款,胡士浩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,带头将一天的营运所得278元全部捐给了孩子,用自己的爱心,托起孩子生的希望。
2012年4月26日,他放弃营运,等候近两小时,将乘客李女士忘在车上的红色手包(内有现金4660元,车辆手续、手机、个人证件等物品)归还,在李女士要给胡士浩酬金得到拒绝后,打电话到公司提出表扬。
在2012年度济南市“文明出行” 现状发布会上,胡士浩以文明出行、热情服务、诚实守信、乘客至上的服务态度,为乘客提供了安全、快捷、舒适的乘车环境,被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表彰为“文明安全驾驶人”。